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山东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指南》及《德州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五案合一”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德自然资字〔2024〕94号)等相关规定,德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德州市宁津县弘鑫钻井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亚新城)地热矿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方案》等3个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邮 箱:kczybhjdglk@dz.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4-2188189(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科)
邮箱:stxfk@dz.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4-2188326(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附件:1.德州市宁津县弘鑫钻井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亚新城)地热矿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方案.pdf
2.德州市宁津县弘鑫钻井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亚新城)地热矿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3.陵城区郑家寨镇新城社区地热矿区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方案.pdf
4.陵城区郑家寨镇新城社区地热矿区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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