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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李妍委员关于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传承与发展的提案(第15030277号提案)的答复

李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传承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林木种质资源是一种特殊的可再生资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也是遗传多样性和物种多样性的基础。林木种质资源作为“森林之本”“生态之基”“财富之源”,其保护与利用关乎物种安全、食药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和公益性工作。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林木种质资源工作,从林木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保存、评价和利用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全市林木种质资源工作开展情况

2011—2013年原市林业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基本查清我市林木种质资源状况,我市有林木58科110属309种(包括81变种、变型)。

在资源调查基础上以我市特色经济林树种为依托,我市于2015年申报了乐陵市枣树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和夏津县桑葚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原地库,并获原省林业厅批复成立。近年来我市依托这两个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开展了特色经济林树种枣树和桑葚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和评价利用工作,其中乐陵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收集枣树种质资源近500余份,夏津桑葚省级林木种质资源保存桑葚种质资源300多份,并以这些材料为基础研究创制新的种质和优良品种,审定多个枣树及桑葚良种,同时积极开展部分楸树、榆树等用材林木和梨、桃等其他经济林树种的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利用工作,选育多个楸树、梨树等省审良种。

二、全市林木种质资源工作存在问题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描述的,林木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评价利用是林业发展的基础性研究,需要长期持续的资金和人才投入,林木种质资源工作离不开科学技术,科学技术贯穿于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全过程。一是科研人才不足,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从事林木种质资源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匮乏,科研力量不足,后续人才队伍培养滞后,种质资源科研人员缺乏协同配合,科研项目少,针对性不强,种质资源基础性、前沿性研究比较薄弱,原始创新能力不足。二是种质资源科技发展缺乏资金保障,成果推广应用不足,科技服务不到位。三是种质资源的共享服务不足,已建立的种质资源库的种质资源共享交流少,不能服务于高校、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严重影响到林木种质资源创新利用的能力和水平。以上问题反映了我市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科技支撑力度严重不足,极大制约了种质资源事业的发展。

三、破解制约瓶颈,实现全市林木种质资源事业新突破

一是扩大种质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引领社会公众了解森林、亲近自然,全面认知各类野生种质资源及其产品与人们生产生活之间的密切关系,宣传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建立全市林木资源科普室,通过全方位形象生动的展示,提高全社会对种质资源及生态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中重要地位的认识,争取社会各界对林业建设的支持,同时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林业事业发展中来。

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种质资源保护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始终将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创新作为第一动力,依托林业院校、省内外科研院所,建设我市林木种质资源研究创新团队,重点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分层次培养实用型人才和领军型人才,形成稳定、专业化的林木种质资源人才队伍。加强合作交流,利用好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校的合作。

三是积极做好种质资源工作的资金保障。一是积极申报国家林木种苗相关项目,申报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支持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等相关资金,加快我市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和评价工作。二是加快我市特色优质林木种质资源的产业化开发,支持相关育苗单位培育良种苗木,开展林木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用开发效益吸收社会资本投入,促进林木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利用的正向循环,反哺林木种质资源事业的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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