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的位置: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  人大建议 > 正文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赵云海代表关于支持红枣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02号建议)的答复

赵云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红枣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乐陵金丝小枣栽植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我市弥足珍贵的地域品牌和特色经济林树种。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市乐陵金丝小枣种植面积呈不断下降趋势。为进一步支持乐陵金丝小枣产业发展,市自然资源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推动《德州市乐陵金丝小枣保护与发展条例》立法

我局于2024年3月启动《德州市乐陵金丝小枣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在充分学习、考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完成《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我局坚持科学立法、开门立法,先后多次深入乐陵市面向枣农、生产加工企业了解实际情况,征集立法建议,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目前,《条例(草案)》已于5月16日经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和调研,加速推进立法进程,争取尽快出台实施。

二、立法核心聚焦小枣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

《条例(草案)》将乐陵金丝小枣的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作为核心和重点,明确规定了稳定种植面积、划定核心种植区、古枣树资源保护、枣疯病防治等内容,为我市乐陵金丝小枣资源保护提供制度保障。同时,明确了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经营主体培育、市场体系建设以及科研开发等内容,以立法赋能产业提质升级。《条例(草案)》还规定了资金、金融、人才、科研等保障措施,明确了乐陵金丝小枣茶叶与文化、旅游、研学、康养、影视等产业融合的发展路径,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

三、多措并举支持乐陵金丝小枣产业发展

近年来,我局先后多次邀请国家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领导、专家来德现场指导乐陵金丝小枣产业发展工作,协助指导乐陵市林业局争取上级资金近千万元用于枣树新品种推广、种质资源保护、古枣树保护等,并积极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抽检、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等工作,推荐乐陵小枣生产加工企业参加中国林产品交易会、森林文化周等宣传推介和展销活动,多措并举支持乐陵金丝小枣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2日

主办: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承办:德州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德州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000024 鲁ICP备05030298号-1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鲁公网安备 3714920200034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联系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359号

不动产咨询电话:0534-2188253 办公室电话:0534-2188079 网站维护电话:0534-218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