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你单位华能平原1号风电项目临时使用土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位于平原县恩城镇马王庄村等8个镇(街道)、36个村集体土地,临时用地总面积17.1234公顷,其中农用地16.9074公顷(其中耕地12.2399公顷、园地0.1104公顷、林地2.0444公顷、农村道路0.4173公顷、沟渠1.1433公顷、设施农业用地0.1537公顷、坑塘水面0.6625公顷、草地0.1359公顷)、建设用地0.1532公顷、未利用地0.0628公顷(后备耕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9.132公顷。临时用地用途为表土堆场(1.2663公顷)、材料堆场(9.2348公顷)、运输道路(6.6223公顷)。
二、本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1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间,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改变土地位置、范围,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临时用地批复后,你单位要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
四、临时使用土地期间,你单位应自觉接受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单位应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五、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届满后,你单位应当:(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供利用状态;(三)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及时完成土地复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垦质量;(四)申请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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