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双随机、一公开”平台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部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 :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6-05
|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部抽查事项清单 | |||||||||||
| 序号 | 抽查大类 | 抽查小类 | 抽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检查部门 | 检查层级 | 检查依据 | 事项 类别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 及频次 |
检查时间 |
| 1 | 对土地复垦活动的检查 | 对单独选址项目土地复垦活动的检查 | 对单独选址项目土地复垦活动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 市级、县级 |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修正)第四十四条 | 一般检查事项 | 随机抽查、实地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3-8月 |
| 2 |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 | 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 | 矿业权人年度勘查信息公示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 市级 | 1.《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办法》第四条 3.《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第五条 |
一般检查事项 | 随机抽查、实地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勘查项目总数的5%,每年抽查1次 | 4-10月 |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 矿业权人年度开采信息公示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 市级、县级 | 1.《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办法》第四条 3.《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第五条 |
一般检查事项 | 随机抽查、实地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本级行政区域内矿山总数的10%,每年抽查1次 | 4-10月 | ||
| 3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 市级、县级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二十二条 | 一般检查事项 | 随机抽查、实地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7-11月 |
| 4 | 地质灾害资质单位监督检查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监督检查 | 1.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合法合规情况;2.在监管平台及时填报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信息情况;3.内部管理情况;4.落实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情况;5.安全生产管理情况;6.技术人员、设备等条件变化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 市级、县级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一般检查事项 | 随机抽查、实地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内全部资质单位的5%,每年抽查1次 | 4-10月 |
| 5 | 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城乡规划资质单位的监管 | 1.是否存在规划编制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人员、业绩等信息造假的情况2.是否有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以及原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 市级 |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 一般检查事项 | 随机抽查、实地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 5-11月 |